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社会救助 >> 城乡低保
来源:盘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3-20 15:43:59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索引号 | 00946540-2/2018-00818 | 发文日期 | 2018-03-20 | 公开日期 | 2018-03-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长期 | |
发布机构 | 盘州市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16〕46号)文件,2017年盘县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省确定的第二档6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省确定的第二档3612元/年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16〕46号)文件,2017年盘县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省确定的第二档6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省确定的第二档3612元/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365娱乐游戏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