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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5-28 18:06:46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索引号 | 00946540-2/2018-02487 | 发文日期 | 2018-05-19 | 公开日期 | 2018-05-28 |
文件编号 | 盘州府办发〔2018〕5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长期 |
发布机构 | 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局级企事业单位:
《盘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7〕88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办〔2015〕4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盘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盘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六盘水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总体目标,明确盘州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制,调整完善政策机制,实现建养并重、管运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适应盘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总要求。
二、工作目标
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监管全覆盖,县、乡、村道全面管理养护,农村公路运输网络不断完善,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使盘州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养护质量和运输网络明显提升和改善,实现“建设质量优、养护管理好、运输服务好、沿线群众赞”的目标 。
全面实现建制村通畅率达100%,新改建农村公路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落实“六个同步”(同步实施混凝土路肩、边沟、安保、错车道、绿化、管理养护)的实施要求;落实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强化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全面实现“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养护模式,逐步规范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探索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行为,有效维护路产路权。
全面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县、乡道沥青(水泥)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分别不低于70和60,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有稳定的养护队伍进行养护。
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运车辆,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客运站,100%的建制村建有候车亭牌(招呼站),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县、乡、村三级运输网络建设。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为积极推进盘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成立盘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国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范友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廖红星(市委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张仕杰(市委办副主任、市扶贫局局长)
徐 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延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莫 帆(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黎家华(市编委办主任)
李德玲(市发改局局长)
骆武松(市财政局局长)
顾 勇(市农业局局长)
范仕云(市审计局局长)
毕仁良(市安监局局长)
段宇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许太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 烜(市环保局局长)
范 珂(市旅游局局长)
廖招财(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朱家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严丽华(市交投公司董事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范友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各项工作。
(二)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部门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部门的作用,特将工作职责具体明确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新闻宣传工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市直机关年度目标考核。
市编委办: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机构编制设置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涉及的项目审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资金,认真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
市农业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沿线农业产业布局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的审计指导和监管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参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信访维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的环境保护服务和监管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与旅游景区景点路网规划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绿化工程的建设和监管工作。
市扶贫局:负责整合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支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市公安交警大队:参与打击涉及“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行为。
市交投公司: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县管、乡(镇)包、村落实”机制,共同完成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各项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体系。结合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小康路行动计划、极贫乡镇规划和“5个100工程”具体内容,以项目差别化动态管理为主要手段,梳理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核对和完善计划执行情况,做到现场实际符合计划,不折不扣的执行好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优化提等工程,建设一批农村公路示范项目,实现重点工业园区、示范小城镇、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旅游景区等所在地有等级公路连接,实现农村物流点、旅游点等节点对外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加快实施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合理确定规划项目的建设时序、建设重点,分步有序推进建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组组通”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有效服务盘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对全市范围内农村公路进行逐一摸排,列出“六个同步”(同步实施混凝土路肩、边沟、安保、错车道、绿化、管理养护)需要实施的农村公路,完善全市农村公路“六个同步”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旅游局、市交投公司、各乡(镇、街道))
(二)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贯彻《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做好全市农村公路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技术标准规范性指导和监管,严格执行技术规程,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试验检测工作,加大质量抽检频率,提高工程耐久性、可靠度和舒适性,确保使用寿命。组建盘州市农村公路检测试验室,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进行检测,实现检测率达100%;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台账,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监督率达100%,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年度通报,通报结果将直接运用于盘州市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评分办法。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项目业主单位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进度必须服从质量”的原则,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实现新改建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交投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改革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时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推进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做到有路必养,群专结合,基本建立市有路政员、乡(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落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根据《盘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盘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养护+扶贫模式,统筹各乡(镇、街道)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管理,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进行管理、村养护合作专业组负责,以专职养护人员养护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保洁相结合的形式,带动群众参与到公路养护中来,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建立稳定的养护经费增长机制,满足养护需求,确保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实现县、乡道沥青(水泥)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分别不低于70和60。加强路政管理,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加强路政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路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加强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廉洁意识;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防止公路范围内新修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保持路面整洁和边沟排水通畅,及时查处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确保公路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局、各乡(镇、街道))
(四)健全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农村公路安全保畅工作的联防联治工作。加强安防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全力抓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实施工作,完成盘州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213公里、标志标牌9147套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完成投资5.7亿元。抓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大力整治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行为,切实加强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监管,安排落实好治超工作经费及治超检测设备,选优配齐治超站点人员,确保路警多部门联合治超工作要求,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货运源头超载等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道联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五)健全农村公路客运发展体系。建立“以城带乡、干支互补、以冷补热”的资源配置机制,推行片区经营,确保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100%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车站,100%的建制村建有候车亭牌(招呼站),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运输网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六)建立农村公路发展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盘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盘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等文件要求,县级财政按实际里程和道路等级预算安排资金,农村公路养护投资标准:县养新增国省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8100元;县公路每年每公里不低于8100元;乡公路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500元;村组公路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500元。根据物价情况、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实行逐年调整资金投入,并统筹协调各种扶贫和涉农等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各乡(镇、街道)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形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前)。组建创建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参建单位根据省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把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量化。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至8月)。完成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程序规范化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完善工作;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实施情况、公路文化打造情况、交(竣)工验收合格情况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完善工作;完成示范项目设计批复、建设、验收和审计工作;完成示范项目“六个同步”的外业工作;按相关规范完成路基养护、路面养护、桥梁养护、路政管理以及各项制度建设、养护体制改革执行等工作;完成示范项目养护管理外业工作;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完成招呼站建设、维护等现场检查外业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召开调度会,总结前期工作,并对各工作组前期工作进行统一检查;各工作组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严格对照省市示范县和示范项目的评分标准,查缺补漏,不断补充和完善备查资料和外业工作。
(四)迎接市检阶段(2018年10月)。迎接市级检查工作,对市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梳理,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切实整改。
(五)申报省级验收阶段(2018年10月至11月)。按照市级验收组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发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责任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农村公路投融资长效机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
(三)强化绩效考核。“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考核目标,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管、养、运”各项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及平台,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注重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