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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清理的通知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5-28 18:09:28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引号 00946540-2/2018-02488 发文日期 2018-05-23 公开日期 2018-05-28
文件编号 盘州府办发〔2018〕5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有效性 长期
发布机构 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内容摘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清理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清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859日,生态环境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察组进驻六盘水市开展现场督查,511日到盘州市进行现场督查,根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为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和加强全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为做好全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收集完善相关印证资料。各开发区、产业园区负责对区域内的产(危)废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规范建立台账以及相关暂存设施,做到规范化管理固(危)废工作;对区域内的工程场地裸露的弃土弃渣开展复绿整治工作,对主次干道两旁的工业固废及弃土弃渣、生活垃圾等进行清理整治。市卫计局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梳理、排查,确保全市辖区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得到规范处置,确保分类清楚、台账精准。市交通局负责对全市辖区的汽车修理行业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汽车修理企业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完善标示标牌、规范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同时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对厂区内的废机油、铅酸电池等做到规范收集,严防发生废油桶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废油外溢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市城管局负责对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工地监管,对工地内暴露的场地及时覆盖,同时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严防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发生。市能源局要督促开展煤矿(矸石)矿山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督促业主开展矿山环境恢复工作;同时督促煤矿企业规范收集处理废油、废电池等工作,确保煤矿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及环境犯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沿河、沿路等可视范围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弃渣以及煤矸石等开展全面排查,对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对辖区内裸露的矸石及时督促业主进行覆土、复绿。

二、加强问题整改

市环保局要将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适时将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落实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依据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三、加强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365娱乐游戏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的通知》(盘党办发〔201742号)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以上明确的工作任务,全面开展主管领域和辖区内的固()废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拖长江沿线、黄泥河沿线等重点流域和公路、铁路沿线以及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固(危)废倾倒、堆存情况进行摸排、清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从即日起至6月底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环保局(联系人:包广西;联系邮箱:2424061095@qq.com;电话:18185887366),同时到6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工作印证资料。二是加强督查问责。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排查和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要组织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程序提请问责处理。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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