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润贤 报道
自六盘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以来,盘州市坚持党建引领,“严”字当头、“安”字兜底、“好”字见效,做到深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高,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统领创建工作。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及其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和市直各部门立体式全方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从2016年起,盘州市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按常住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经费为383万元,达到了逐年增加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的要求。
强化监管机制,执法力量配备到位。盘州市设立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一次性招聘了18名专职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在保证监管有人、有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现全市27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已全部正常开展工作。
突出技术支撑,检测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盘州市完成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施工建设及设备采购任务,并在整合质监、食药监、工商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了农业部门、卫计部门检验检测资源。今年该中心获得了白酒和火腿的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批复。截止目前,该中心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微小气候监测工作已全面开展,其他资质认定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抓示范创建促发展,带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盘州市以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为突破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建工作。2017年,省级示范农贸市场(红果农贸市场)基础改建工程已完成,国家级放心肉菜超市(合力超市)已获牌,1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亦资街道)和1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羊场乡)已完成创建任务。1个市级示范企业(岩博酒厂)已审核通过。2018年,盘州市新建了1个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个学校食堂配送中心;红驿道美食城、东湖国际食品安全示范街、娘娘山景区已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牌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景区,“明厨亮灶”示范餐饮服务单位已达到600余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一户一档”信用档案。盘州市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纳入信息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8.3%,主城区“明厨亮灶”覆盖率为45%,量化分级率达10%,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并在餐饮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及文明就餐提示牌等,实现了监督、经营、消费三者之间的信息互动。
抓治理整顿,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食品源头治理,严格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度,全市共办理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47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215万元。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89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75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有3起。加强食品抽检,全面监测食品安全状况。2017年,全市共完成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726批次,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达97.8%。今年,盘州市预计完成2950个批次的抽检任务,确保完成4份/千人的检验任务(采取市县两级分级承担的方式,按照市级与县级3:7比例进行投入,盘州市完成2950个批次,六盘水市级承担1265个批次抽检任务),其中240个批次送往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其余抽检任务交由盘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检,在保障完成检验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盘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技术能力,现已完成373批次,不合格2批次。
抓宣传教育,促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及相关专业咨询、制作悬挂宣传牌、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组织协管员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等,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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